喜报!山东硕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顺利取得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喜报 山东硕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顺利取得环境影响评价资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生态环境部负责建设全国统一的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以下简称信用平台),组织建立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诚信档案管理体系。信用平台纳入全国生态环境领域信用信息平台统一管理。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的基础信息等相关信息应当通过信用平台公开。 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单位需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可全国范围内开展服务。 根据山东硕泰2021-2025“一年打基础,三年上台阶,五年创辉煌”的五年发展规划整体要求: 2022年9月,山东硕泰总公司控股注册成立山东硕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泰环保公司”)。 2022年10月,山东硕泰在泰安高新区顺利通过审核认定,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服务能力。 2024年8月,硕泰环保公司按照发展规划,办公地址变更到泰安肥城市。 2024年10月,硕泰环保公司办理变更环评资质,变更地址为泰安肥城市,并完成平台注册。 2024年12月,硕泰环保公司顺利通过泰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现场查验。 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取得,标志着山东硕泰在环境保护服务能力和资质建设取得新的成果,迈入环境保护专业服务的新里程。 硕泰环保公司的发展为山东硕泰实现“安职环消”五条产业齐头并进、上台阶贡献了力量。 山东硕泰公司已具备从事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排污许可证、环境隐患排查和治理等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可为客户提供如下业务: 1、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业为了在应对各类事故、自然灾害时,采取紧急措施,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厂界外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3、排污许可证:是指排污单位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查发放的允许排污单位排放一定数量污染物的凭证。排污许可证属于环境保护许可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被广泛使用。排污许可证制度,是指有关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审核、颁发、中止、吊销、监督管理和罚则等方面规定的总称。 4、环境隐患排查和治理:是指对企业火灾、爆炸、泄漏等生产安全事故直接导致或次生突发环境事件而自行组织的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