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安发〔2020〕22号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高新区、经开区,市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泰安市关于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部署要求,市安委会决定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现将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肥城市委肥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10月21日
全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在年底前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部署要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动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迅速行动起来,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和生产现场,采取计划与随机、专家与专业、指导与执法相结合等方式,推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努力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活动时间和内容 (一)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行动。10月份,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在前期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分级分类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上,继续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翻箱倒柜把所有的问题隐患找出来,切实摸清隐患底数。对大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建立台账,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并及时公布。要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做到“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对风险等级高、短时间不能消除的隐患,要按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 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百日攻坚期间,工会组织要深入开展 “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 (简称“查保促”活动)。各镇街区、各行业领域主(监)管部门要把“查保促”活动纳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协同配合工会组织指导企业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帮助职工识别、防范、查找安全隐患,及时督导企业做好隐患治理整改落实;要将工业园区、企业聚集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作为“查保促”活动主战场,持续开展“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安全隐患随手拍”“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征集”“安全生产技能竞赛”等活动,并充分利用手机 APP、QQ群、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让广大职工充分参与到活动中来。(具体方案见附件1) (三)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11月初,市安委会组成5个督导检查组,对各镇街区、市有关部门单位进行督导检查。重点督导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肥室字〔2020〕17号)和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和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情况;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化工园区、煤矿、非煤矿山、消防、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情况;分级分类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具体方案见附件2) (四)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现在开始至11月中旬,各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能的部门要组织开展集中执法检查活动,结合实际制定本系统内集中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查什么、怎么查、怎么办”,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狠抓一批违法违规典型,并在主流媒体曝光,对发现的隐患,坚决采取处置措施,保证处罚到位、整改到位。要坚持凡检查必执法,严格落实“五个当场”工作制度,即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当场向企业负责人反馈;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完成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下达执法文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涉嫌违法的,必须当场启动调查程序,对关键性、时效性证据进行固定;属于简易处罚的违法行为,当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要认真梳理执法中发现的共性问题,通报给同类型企业,督促企业自查自改,及时跟进执法检查,组织专家或者委托第三方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巩固执法检查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是各级党委、政府确保安全生产稳定大局,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环境的重要举措。市安委会将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纳入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一调度、统一督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作为抓好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落实,务求工作实效。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总负责,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推进,分管负责同志拿出主要精力靠上抓,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全力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 (二)加强督导调度。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建立督导调度机制,加强协调调度,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各级各部门负责同志要带头明查暗访,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的分析研判,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特别是执法检查情况,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三)强化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全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要依托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媒体平台,深入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等工作中采取的有效、有力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同时兼顾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风险防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以及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等情形开展舆论监督和问题曝光,推动工作落实。 (四)严厉督查问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对造成死亡一人、重伤三人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事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人员的刑事责任。严格落实镇街属地“打非”责任,对存在非法企业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乡镇辖区一个月内发现1处非法企业且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一律撤职”的规定。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总结推广,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并于2020年12月24日前将工作总结及时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3220117;电子邮箱:fcajjxtk@126.com。
附件:1.全市“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 2.全市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3.企业督导检查重点事项清单 4.集中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全市“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市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发挥积极作用,助力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深入开展,现就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简称“查保促”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明确隐患排查重点 要按照《全市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要求,以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为重点,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工序,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全面深入细致排查身边各类安全隐患,切实做到全方位、无死角、全覆盖。要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企业员工是否按照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按照规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风险管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要重点排查生产设备设施是否完好,危化品等储存装置是否泄漏,报警装置是否有效,安全标志是否完好,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通风、除尘设施是否有效,作业环境是否达到有关规定要求。要重点排查企业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动火作业等特殊作业环节是否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二、全面开展隐患排查 (一)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企业职工增强隐患排查主动性。各企业要利用印发倡议书、宣传册和安全事故剖析等方式,加大对“查保促”活动的宣传力度,让企业员工充分认识开展“查保促”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加大培训力度,把安全意识养成、岗位操作规范、岗位风险辨识、岗位隐患排查、岗位应急能力等内容作为培训重点,让职工了解岗位安全风险、熟知应急措施、掌握安全隐患排查的基本工作方法,教育职工克服侥幸和麻痹心理,自觉抵制和举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二)创新工作载体,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常态机制。继续开展“手指口述”操作法的推广普及、“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征集”、“安全隐患随手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等活动,并充分利用 QQ 群、微信等新媒体平台,让广大职工充分参与到活动中来;积极开展安全隐患“四查”活动,即职工“排查隐患”、专家“查找隐患”、职工代表“巡查隐患”和班组“互查隐患”,切实提升隐患排查的实际效果。 (三)加强源头治理,与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充分结合起来。要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作为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充分利用开展“查保促”活动的有利契机,发动全体员工参与风险点排查、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引导企业实现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建立起全员负责、全过程控制、持续改进提升的双重预防体系工作机制。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明确风险管控层级、管控措施和隐患排查清单、排查周期、整改目标等,大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抓好隐患整改 各企业要严格履行隐患整改主体责任,对职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全部建立台账,明确安全隐患的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等相关信息,认真抓好隐患整改。对能在短时间内由职工个人或企业自身整改的一般事故隐患,企业工会要会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迅速采取措施,及时治理整改;一时难以治理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企业要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落实应急措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限期整改;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建议停产整改,并跟踪监督企业整改。对企业自身难以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企业工会要逐级报告市总工会。市总工会在接到下一级工会报告后,要及时将事故隐患向市安委会办公室通报,由市安委会办公室挂牌督办,并协同跟踪监督企业尽快整改。各企业要建立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严格实行责任、资金、时限、预案和监控措施落实“五到位”,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全部整改到位。 四、强化组织保障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企业要把开展“查保促”活动作为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的重要抓手,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单位)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为“查保促”活动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拿出可行的思路、制定有效的措施、出台管用的激励政策,把本企业职工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调动起来,真正把少数人检查安全生产变为职工全员参与大预防。广大职工要树立主人翁意识,积极主动地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排查安全隐患,加强自我保护,依法维护自身安全权益。 (二)明确工会组织主体和企业工会实施主体责任定位。要将工业园区、企业聚集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作为“查保促”活动主战场,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主体和企业工会实施主体作用,着力配合构建“省督导、市推动、县组织、企业实施”的四级联动工作格局。工会组织要结合实际,聘请不同行业的专家人才,构建一支群众性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在工作方案制定、职工排查隐患奖励及示范单位选树等方面发挥专家队伍作用,切实提升“查保促”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要设立“查保促”活动专项奖励资金,对查出重大安全隐患并由企业整改完成的职工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激发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强化各部门的协同配合作用。各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把“查保促”活动纳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作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协同配合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人员,指导企业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帮助职工群众识别、防范、查找安全隐患,并及时督导企业做好隐患治理整改落实工作。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对职工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挂牌督办,督促有关镇街区、部门单位和企业抓好问题整改。
附件2
全市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今年年底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推动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市安委会决定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月2日—11月10日 二、督导分组安排 由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别牵头,市应急局、工信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交运局分别派出1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担任组长、1名业务骨干为联络员,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大队每组派出1名业务骨干为成员。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市应急局牵头,督导汶阳镇、仪阳街道、工信局、住建局、交运局、市场监管局 第二组:市工信局牵头,督导新城街道、石横镇、潮泉镇、王庄镇、公安局(含交警大队)、发改局、煤炭发展中心 第三组:市住建局牵头,督导安站镇、安庄镇、经开区、商务局、水利局、消防救援大队、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 第四组: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督导高新区、湖屯镇、桃园镇、文化和旅游局、旅游发展中心、教育和体育局、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第五组:市交运局牵头,督导老城街道、孙伯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三、督导内容 1.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肥室字〔2020〕17号)和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2.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分级分类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3.安排部署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4.落实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及分工方案,分行业领域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工序,精准施策,重点管控;对高危企业和单位组织专家进行风险普查和安全评估,对排查、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限期整改、挂牌督办等情况。 5.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管理、应急演练和安全生产培训“三到位”执法检查情况。 6.按照严于日常的标准,组织实施“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公开执法结果,对重大突出问题公开曝光,以及对执法检查和处罚情况进行通报等情况。 7.组织排查和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情况,对落实镇街属地“打非”责任是否执行到位。 8.开展谈心谈话、警示教育情况。 9.其他需要督导检查了解的情况。 四、有关事项 1、此次督导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工作督导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情况。查阅各镇街区、市有关部门相关文件、记录、台账等工作资料,验证工作部署、开展及落实等情况。 2、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下沉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组要深入到企业现场开展检查,边检查、边执法,当场反馈问题、督办整改,及时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实。从“网格化实名制”监管企业名单中随机抽取2个企业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 3、督导企业时要重点围绕企业全员安全责任制落实及教育培训、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进行全面检查,突出现场检查、人员询问、应知应会考试和现场应急演练等实操性工作检查。 4、各督导组对重点行业领域的督导检查,既要检查主管部门履行职责、研究部署和组织开展工作情况,也要抽查相关企业、相关单位、相关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验证具体工作效果。 5、督导检查结束后,各督导组要及时总结督导检查整体情况,梳理汇总问题清单,形成书面报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电话:3220117,邮箱:fcajjxtk@126.com)。 6、督导检查期间,各督导组要轻车简从,一律不得饮酒,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工作纪律、廉政纪律。 附件3 企业督导检查重点事项清单
附件4 集中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2020年 月 日
审核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1.督导检查统计表、集中执法检查统计表的所有数据为累加数据,一旦报送,不得随意修改。2.发现问题数量包括现场立即整改和责令限期整改项问题。3.出动执法人员包括执法组全体人员、属地配合执法人员数量,以检查企业数量为次的统计单位。4.派出检查组和聘用安全专家以检查企业数为统计单位。5.拟立案处罚企业数和拟立案违法行为数是指一般程序的违法行为,不含简易程序违法行为数量。6.暂时停产停业整顿是现场处理的一种措施,一般指暂时停产停业、暂时停止建设、暂时停止施工等措施。7.现场紧急处置是指立即撤出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使用某个设备设施或工具等。8.下达整改文书是指向企业下达的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现场检查记录等整改类文书的总数量。 |